未落实安全生产规定今年北京已处罚687家经营主体

  今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筑安”行动、安全生产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已对687家经营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046余万元。

  专项行动紧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和明显问题,打击惩治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等特定种类设备,非法拼改装电瓶车、三四轮车,规模以上商超、餐饮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等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筑安”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销售不合格沥青防水卷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销售非法改装电瓶车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9月1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作为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内电梯的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致使上述电梯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仍然接着使用。按照相关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一定要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定种类设备不得接着使用,否则将责令不再使用并处以罚款。

  7月5日,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朗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沥青防水卷材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15.59余万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920元的行政处罚。经抽样检验,当事人销售的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检验结果均不合格。

  7月3日,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市运通凯电梯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作为北京市密云区某小区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上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致使上述电梯在缺少2次日常维保和1次季度维保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

  8月7日,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振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私自对销售的某品牌2个型号共4台电动自行车的4G模块、控制器、短路保护器等进行非法改装,经检测,上述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

  7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方圆荣和商贸有限公司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为地下经营面积1400平方米的超市,设有集中收银区,但其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不符合“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的规定要求。

  今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筑安”行动、安全生产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已对687家经营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046余万元。

  专项行动紧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打击惩治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等特种设备,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三四轮车,规模以上商超、餐饮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等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筑安”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销售不合格沥青防水卷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9月1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作为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内电梯的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致使上述电梯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仍然继续使用。按照相关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否则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

  7月5日,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朗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沥青防水卷材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59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的行政处罚。经抽样检验,当事人销售的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检验结果均不合格。

  7月3日,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市运通凯电梯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作为北京市密云区某小区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上述电梯来维护保养,致使上述电梯在缺少2次日常维保和1次季度维保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

  8月7日,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振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非法改装电瓶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私自对销售的某品牌2个型号共4台电瓶车的4G模块、控制器、短路保护器等进行非法改装,经检测,上述电瓶车不符合国家标准。

  7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方圆荣和商贸有限公司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为地下经营面积1400平方米的超市,设有集中收银区,但其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不符合“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理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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